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的通知
来源: 南阳市农科院 发布时间:2020-01-28 12:29:00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管理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,我们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,加强中西医结合,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,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
2020年1月27日
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
责任编辑:张妍